金黔在线讯 思南县许家坝镇村民一名1岁的女婴,因食用含三聚氰胺“三鹿”奶粉患病致死。近日,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其家属拿到了20万元赔偿金。
2008年9月19日,该村村民陈方福到许家坝镇工商所和消协分会投诉,称其抚养的孙女陈明星因食用“三鹿”奶粉生病致死,要求厂商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思南县许家坝广源超市承担责任并作出赔偿。接到投诉后,工商所和消协分会立即向思南县工商局和消协汇报,并展开调查取证。
经查,年仅1岁的陈明星系陈方福的孙女,父母长期在广州打工,一直由陈方福抚养。陈方福从2007年11月起在思南县许家坝广源超市购买“三鹿”牌奶粉喂养其孙女,每月购买6包,每包20元钱。喂养该奶粉后,小孩生病,于2008年7月25日病情加重,经许家坝镇医院诊断为“尿路不通,疑似肾功能不全,泌尿系统结石”,建议转院治疗。当天,陈方福将陈明星转入思南县医院,经多次B超检查后,认定为“双输尿管上段结石并扩张和双肾积水”,建议转到遵义医学院抢救治疗。
随后,陈方福将陈明星转入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诊断,院方诊断为:一是双输尿管上段结石并扩张,二是双肾积水,三是肾后性肾功能不全,四是代谢性酸中毒并呼吸性碱中毒。认为已经病危,无法医治。
陈明星于2008年8月12日早上死于遵义医学院,死时年仅1岁零1个月jinnian金年会体育。
接到工商部门的汇报后,2008年9月23日上午,思南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工商、消协、卫生、公安、药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有关证据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情况报送铜仁地区行署。铜仁地区行署和省政府分别于2008年9月29日、10月1日派出联合调查组赴思南调查核实该事件,10月15日,河北省公安厅到思南县核查。
今年1月23日,陈方福拿到了20万元赔偿金。